(1)、降层拆除中如有不大于15辆渣土装车,如超过15辆渣土装车,对方应给与装车补偿费用按机械台班计算。
(2)、8层以上采用小型液压剪进行拆除,机械拆除方负责掏渣及钢筋混凝土分离,负责钢筋揉团装车。
(3)、机械拆除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停工,停工2天及2天以上,甲方应补偿机械拆除方机械台班费用按每天8小时计算,每天补偿费用按市场台班价为准。
(4)机械拆除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,防止或减少粉尘、废气、固体废物、噪声、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。
(5)、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,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,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。
(6)、机械拆除方必须为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保险期须由本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,保险须以机械拆除方的名义投保。保险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机械拆除方必须无条件承担。
(7)、服从对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,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。
(8)、机械拆除方指定 为拆除项目负责人,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我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。